信息技术综合实验室实验教师岗位责任制度

2016-12-23


1. 实验教师必须按照实验教学大纲的规定,负责制定实验方案、设计实验方法,编写实验大纲、实验讲义和指导书,开展实验课题的研究,及时更新实验内容;

2. 实验教师必须根据实验课表的安排,作好学生实验所用硬件、软件的准备工作,认真作好实验备课、实验课堂指导,批改实验报告,组织学生实验课成绩考核,按时完成实验教学任务,保证实验教学质量。

3. 实验教师必须具有本学科实验理论和实验技术技能;熟练掌握所开实验的内容,步骤以及实验方法。

4.新参加主讲实验课的教师,必须掌握本课程所要开出全部实验的各个教学环节,并写出实验课讲稿,经有关教研室审查合格后方能承担主讲工作。

5.实验教师在实验中心(室)管理和建设中应起骨干作用;在拟定教学、科学实验方案以及在开展实验课题的学术研究中起带头作用;

6.完成实验中心(室)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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